西安市2022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西安市2022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由西安市辖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认定。请申请人关注户籍地、居住地(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在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

户籍在我市开发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我市开发区颁发的居住证的社会人员,依据开发区所涉及的行政区域,申请人可选择开发区涉及的行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并按照各区县有关认定工作安排进行认定。(开发区人员涉及的认定机构名单见附件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发布公告网址见附件2)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西安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西安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西安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示: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3.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通过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流程及安排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布及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1.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8:00至2022年11月2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彩色白底证件照)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2.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查看《西安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西安市教育局网址:http://edu.xa.gov.cn),并按照要求体检。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体检结束之后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xa.gov.cn)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办理: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种类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①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②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④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4.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领取

西安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周左右通过西安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edu.xa.gov.cn)进行公布,并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安排随公告发布。申请人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因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申请人须提前了解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274558。

附件:1.开发区认定机构.docx

                 2.区县联系方式及网址.docx

                 3.授权委托书 .docx



西安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