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征集推介2024年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有关市属院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2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有关部署,按照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中成协〔2024〕02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要求

(一)推介数量

全市计划征集推介“百姓学习之星”15名。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介不超过2名“百姓学习之星”;各市属院校可推介1名“百姓学习之星”。

(二)推介对象

在不同领域、平凡岗位上坚持终身学习、成果突出,并带动更多人参与到学习中来,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面向基层员工、社区居民、乡村农民、退役军人,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国籍为中国籍,无不良行为记录。一般情况下不推介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三)推介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信念坚定、守正创新。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等方面做出贡献。

3.脚踏实地坚持终身学习,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和动力。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成就,在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健康生活等方面成效显著,事迹感染力强。

4.积极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热心服务百姓,带头做实事、好事,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往年已被推介过的“百姓学习之星”,今年不再推介。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要求

(一)推介数量

全市计划征集推介“终身学习品牌项目”8项。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介不超过2项“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市属院校可推介不超过1项“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二)推介范围

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的终身学习项目,其实施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面向社会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数字化赋能终身学习、乡村振兴、智慧助老、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已经形成品牌并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三)推介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

2.符合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创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场景,积极响应学习者数字化学习需求,能满足当地群众阅读需求,在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引领作用。

3.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够在终身学习领域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4.具有稳定性和保障性,活动组织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或志愿者队伍。

5.具有持续性和示范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为学习者提供持续的学习支持和服务。应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和应用,满足学习者需求,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坚持终身学习,推动更多的群众在参与终身学习活动中真正享受到学习带来的快乐和积极作用。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线下)或3000人次(线上)。

6.往年已推介过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今年不再推介。“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介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向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街道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倾斜。

三、推介方式

(一)民主推荐。各有关单位按照遴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

(二)区级初审。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对相关单位推介人选和项目进行初审,填写推介意见,并按要求将推介材料报送至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各市直属院校按有关要求加盖学校公章直接报送至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三)专家评审。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2024年“西安市百姓学习之星”和“西安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

(四)市级复审。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后确定2024年“西安市百姓学习之星”和“西安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

(五)公示认定。2024年“西安市百姓学习之星”和“西安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将在“西安市全民终身学习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同区民政局等社区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推介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征集推介、公示、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宣传推介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统筹规划,加强协调。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把各行各业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出来,扩大影响,鼓励更多的部门、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终身学习。

(三)广泛宣传,公平公正。各区县、开发区教育等部门要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让遴选过程成为挖掘、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传递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正能量。做到认真考察、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确保推荐的个人、项目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真正把事迹突出、经得起考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品牌项目、优秀典型推荐上来,务求每个被推荐的个人和项目都经得起检验。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见附表1、附表2),各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jpg格式的文件,单张图片文件不小于5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中主元素要清晰)。

3. 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片头10秒,片尾5秒,视频不能带有台标、logo等标识)。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见附表3、附表4),各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近年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3—5张,不低于1MB)。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推荐省级评选和在“西安市全民终身学习网”上进行事迹宣传与推广。

4.各区县、开发区可推荐1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1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范(请在推荐登记表备注中注明),除按照以上要求报送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音像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项目品牌的成功经验。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三)“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相关材料

照片电子版3—5张和视频资料(重点介绍人员、项目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等,技术要求同上)。

各区县、开发区及相关单位务必于3月28日(星期四)前,将遴选材料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作自行放弃。

五、联系方式

(一)西安市教育局

联系人:梁亚亚     电话:86786571

(二)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庄博菲     电话:83233174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南路11号西安开放大学长兴校区办公楼412室。

邮箱:xianshequdaxue@163.com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doc

                 2.“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doc

                 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doc

                 4.“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doc



西安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