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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校园“小眼镜” 十条措施》发布
西安市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校园“小眼镜”十条措施,包括落实视力健康监测、改善教室环境、减轻学业负担、强化体育锻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加强日常干预、开展宣传教育、建立防控机构、签订责任书、实行评议考核...
西安市教育局主办 电话:029—86786606传真:029—8678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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