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市教发〔2019〕68号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

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发〔2019〕52号)、《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纪律的通知》(市教党发〔2019〕33号),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开发区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编制上报了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数。经我局核准,现将《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见附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开发区教育部门及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准的班数和计划数。本计划下达后,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开发区教育部门及各民办学校不得随意变更,严禁超计划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与学籍管理相结合,严格按招生计划数录取,并按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三、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于违反“十项严禁”、“八项不准”的民办学校,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当年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超计划招生并违规收费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西安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0日


1.jpg

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