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建“名师+”研修共同体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组建“名师+”研修共同体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推进落实“师德为先,骨干引领,全员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战略,充分发挥我市名师示范、辐射、引领、带动作用,我局按照《西安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试行)》要求,决定实施“名师+”工程,组建首批“名师+”研修共同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首批“名师+”研修共同体按照小学30个、初中30个、高中30个、幼儿园10个分学段组建。按照我市已经获得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学段情况,请各区县按照申报条件,主要推荐小学、初中、幼儿园学段 “名师+”研修共同体的主持人。

二、申报程序及规定

(一)“名师+”研修共同体主持人根据个人意愿和申报条件,填写《西安市首批名师+研修共同体主持人申报表》,经所在学校及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研修共同体主持人由我市在职在岗的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担任;获得省市级教学名师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荣誉称号的名师原则上必须参与我市“名师+”工程。名师相对较少的部分学段学科的省市级优秀教学能手亦可申报。

(二)研修共同体成员根据个人意愿和申报条件填写《西安市名师+研修共同体成员备案表》经“名师+”主持人、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研修共同体成员由名师工作室成员、学科工作坊成员等教师组成,原则上应为我市市级教学能手以上教师。每个研修共同体8-10名同学段同学科的成员组成。

(三)在遴选的研修共同体成员过程中,主持人所在学校教师不超过20%、所在区县教师不超过20%,薄弱学校(+校)或农村学校教师应有至少60%名教师。学前教育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高新区教育局,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做好“名师+”研修共同体主持人及成员的申报及推荐工作,为我市“名师+”工程的实施做好保障。

(二)各“名师+”研修共同体主持人应着眼推动我市学科专业发展,选拔在学科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利用网络技术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开发整合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组建以教学、科研、培训、培养等职能于一体的研究合作团队,与区县教育局共同做好研修共同体成员遴选推荐工作。

(三)报送要求。材料包括:

1.名师填写《西安市名师+研修共同体主持人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研修共同体成员填写《西安市名师+研修共同体成员备案表》(附件2)一式两份;

3.汇总后区县或直属单位填写《西安市名师+研修共同体组建情况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同时上报。以上材料区县(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并于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刘 毅 电 话:86786593

邮 箱:29932197@qq.com


附件:1.西安市名师+研修共同体主持人申报表

2.西安市名师+研修共同体成员备案表

3.西安市名师+研修共同体组建情况一览表

(以上附件请在教育局官网下载)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西安市首批名师+研修共同体主持人申请表.docx

附件2:西安市首批名师+研修共同体成员备案表.docx

附件3名师+研修共同体组件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