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 建设与应用的通知

市教办发〔2018363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

建设与应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是我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名校+工程的重要抓手。全市中小学陆续建设了一批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初步构建起了优质学校辐射、带动薄弱学校的现代远程在线教育网络。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55个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市教育联合市财政局已向有关区县下达了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市财函20181782号),为全面提高中小学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建设与应用水平,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范项目管理体制和服务支撑机制

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基教一处、基教二处、基教三处、市教科所、市现教中心和教育电视台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应用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的建设、应用与管理工作。局基教一处、局基教二处、局基教三处分别提出各学段在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开展日常教学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市教科所负责教学模式、方法、效果的研究,指导区级教研员和学校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市现教中心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西安教育电视台负责全市中小学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项目的实施,以及优质资源和在线教学活动在资源平台上的共享。

各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推进合力。课堂应用各区县由基教部门牵头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目学校的课程开设、课表制定及督促执行。项目建设落实具体部门负责实施,电教部门做好技术保障和服务。

二、准确把握建设要求,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1.建设任务:2018年全市将建设完成全市13个区县和国际港务区共155所学校的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建设任务,其中城区学校52所,农村学校103所;其中“名校”57所,“+校”98所。2017年底之前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的52所录播教室,233套在线课堂要完成与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的对接。

2.建设要求: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上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实施采购,按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尽快办理各种建审手续,进入具体实施阶段,11月完成建设,11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2017年底之前市级财政投资建设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与市级资源平台的技术对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凡资金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未按技术标准或低于标准采购,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区县,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通报批评,并削减直至不再安排该区县下一年度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各区县教育局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选定的学校应具备安装条件,互动录播教室网络带宽不低于20M 2018年建设项目学校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不得变更。

3.采购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采购过程中,必须对录播系统的核心互动功能进行现场演示验证,并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相当权重的演示分值。演示互动功能点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建设技术方案》(附件1)中以下“功能要求”:网络教研功能,远程互动教学,网络协作备课功能,录播主机支持≥15个远端用户的实时动态连接,支持不同移动终端、跨网段、跨运营商的互动。

招标现场,要对满足功能需求的设备进行封存,招标公示结束后将未中标单位封存的设备予以返还,中标单位封存的设备,建设验收完成后予以返还。

三、严格规范管理,保障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常态化应用

1.规范教学管理。 各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名单见附件2)项目学校做好统一安排。录播教室项目学校根据各自学校的优势学科安排优秀教师,系统化地做好优质课程资源的录课计划(含学科内容和授课教师),并报市区两级教研部门审核,按照审核后的录课计划做好录制。课程录制分精品课和微课两种,市区两级教研部门组织人员完成资源的审核,各学校完成资源上传工作。同时,在重污染及特殊情况下各项目学校要承担全市在线直播的课程任务。

在线课堂项目学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名校(主讲课堂)和+校(听讲课堂)要统一安排教学计划、课程表和教学进度,并将课表上传至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名校根据+校的实际需要,开设相应学科,选聘优秀学科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对没有制定教学计划、未上传课程表、未开课的区县和学校需书面向市教育局上报原因。

 2.规范设备管理。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学校重视并做好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教学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设备使用、维修、维护情况记录并完善相关资料。各区县教育局每学期要组织一次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设备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将设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项目设备台账。对撤并学校的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的设备,要重新调配到其它学校使用,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规范日常监管。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常态化教学应用落到实处。西安教育电视台通过市级资源平台对各区县、各项目学校的开课情况进行在线统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截屏并记录,通过QQ工作群、电话等方式予以反馈,定期对课程录播和在线上课情况进行通报。

四、健全保障机制,确保项目持续协调发展

1.建立运行机制。各区县要统筹规划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的师资配置,落实设备运维保障工作,解决好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设备出现的一般性故障和技术问题。同时,西安教育电视台要协调与相关企业,建立畅通的技术维修服务沟通渠道,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项目学校要按照授课教师和技术人员工作职责对其进行考核。

2.完善激励机制。各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增强教师开展教学应用与管理的主动性。在教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工作中,要将学校和教师获得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评选和表彰、比赛的奖励视为其工作成效之一,从制度上将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的应用作为教师在工作量、绩效考核、评优、职务职称的晋升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督导评估,提升项目建设与应用的效果和效益

各区县要建立健全录播教室(含2018年建设的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2017年前建设的录播教室及在线课堂教室)应用与管理考核评估机制,要将教学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和培训等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及常规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中,加强对录播教室应用与管理的督导检查,推进录播教室应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常规化、科学化发展。市教育局将录播教室教学应用纳入到对区县督导考核中,将不定期地开展对教学设备管理与应用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并通报结果。各区县要定期对辖区录播教室学校应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六、相关要求

1.各区县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建设进度、联系人每周报西安教育电视台。

2.2017年之前市级资金建设的录播教室项目学校,根据学科特色上报优质课程的录制计划,计划包含录课内容、授课教师及资源类别(微课程、知识点或其他)、联系人,1115日前报西安教育电视台。

3.2017年之前市级资金建设的在线课堂项目学校,以名校或学区长学校为主,根据+校或成员校的需求,制定日常互动教学课程表,课程表包含年级、学科和授课教师、联系人,1115日前报西安教育电视台。

联系人:西安教育电视台 马 丽   

  话:87287323   13572250159

  箱:1150571316@qq.com

附件: 1.2018年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建设技术方案

2.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学校名单

       3.录播教室与市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说明

(以上附件请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下载)


      西安市教育局

        2018929

 

 

(全文公开)


相关附件:

附件3.录播教室与市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说明

附件1. 2018年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建设技术方案

附件2.网络互动课程录播教室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