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办发〔2018〕227号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幼儿园
规范办园行为四级督查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
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是实施科学保教、依法办园的前提条件,是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我市于2017年启动了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查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监管机制,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四级督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全文公开)
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
四级督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市各区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监管效能,夯实四级督查目标和任务,不断规范全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水平,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四级督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问责、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落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四级督查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有效防范和遏制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树立科学的保教观,规范和完善幼儿园保教工作,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二、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管理主体,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督查依据和内容
督查工作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试行)〉方案》有关要求,重点督导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无证幼儿园)师德师风、人员资质、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及责任督学落实情况。
(一)师德师风工作。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情况,有无违背师德师风、打骂体罚、变相体罚的行为,是否落实园长每天抽查1次视频监控;
(二)队伍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各类人员的健康证及人员资质是否达标、招录程序是否规范;
(三)科学实施保育教育工作,严禁开设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课程,杜绝小学化倾向;
(四)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及要求,不允许乱办班、乱收费的问题;
(五)建立和完善门禁、校车等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安全设施齐备,无安全隐患;
(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认真落实晨检及日巡检工作,洗消设施及流程符合规范要求;厨房管理设备符合要求,有食药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证,管理制度健全。
四、督查内容
为夯实各级管理部门责任,确保督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督查工作采用四级督查工作机制。
第一级:幼儿园自查
幼儿园是落实规范办园行为的主体,要研究制定规范办园行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及各项措施。建立日巡查、周总结、月考核的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细致排查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不足;加强视频监控管理工作,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幼儿园监控视频调取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的作用,建立园长或专人定时定量(不少于3个时段)抽查视频监控制度,认真排查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解决。有目的、有重点、分时段对班级一日活动进行检查,如发现教职工在保教过程中不专业、不恰当的动作或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级:大学区(中心校)级检查
各大学区(中心校)负责对成员(所辖区域)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要完善监管制度,培养组建规范办园行为骨干队伍,加强对幼儿园的日常监管,每月对辖区幼儿园的规范办园行为进行一次全覆盖督导检查,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对幼儿园视频监控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幼儿园限时整改,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中心校留存档案。每月认真总结通报规范办园行为监管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区县教育局,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级:区级督查
各区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监管,要成立规范办园行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片包抓,责任到人;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将规范办园行为作为幼儿园年检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对师德师风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度;重视规范办园行为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域优质资源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组织人员每月抽查辖区各街道办(各镇)2-3所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及无证幼儿园)。
抽查采取随机方式,通过突击检查、谈话询问、实地查看、资料查阅等方式方法进行,发现问题,现场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园所将下达停办通知书。
第四级:市级抽查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市幼儿园规范办园管理工作,督查工作重建设、重过程、重效果,不定期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各区县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区级规范办园行为组织实施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大学区(中心校)级检查及园级自查的组织落实情况以及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实际情况。督查结束后,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由区县教育局监督指导幼儿园落实整改任务。建立月报送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我市各区县幼儿园规范办园工作的动态,及时梳理总结各区县规范办园工作好的做法,同时对工作推动不利、存在重大隐患的区县和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幼儿园充分认识规范办园行为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快乐成长,着眼于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目标,高度重视、扎实组织好规范办园行为督查工作。
(二)认真研判,突出重点
各区县、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摸清家底,从本区、本园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实抓细,真抓实抓,切实解决问题,补短板。
(三)重视整改,力争实效
督查工作要严谨细致,认真排查问题,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开列清单,全面整改,不推诿、不拖延,立即改、马上办,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督查工作有实效。
(四)过程留痕,台账齐备
各级督查工作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按照督查内容和类别分别建档,文字材料、图片及影像资料均有,可体现督查安排、组织实施及整改提升全过程工作脉络,特别是整改措施对督导检查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纠正,要建立问题台账,以及督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突出成绩。
(五)奖优惩劣,落实问责
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对屡教不改、工作迟滞不前的、存在重大问题的幼儿园要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幼儿园及个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必须严肃问责,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致人伤残触犯刑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西安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表
附件
西安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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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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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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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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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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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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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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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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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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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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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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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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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两教一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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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评价报告(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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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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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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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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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级规范办园 |
检查方式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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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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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总数 |
持健康 |
园长人数 |
持园长证人数 |
教师数 |
持教师资格证人数 |
保育 |
持保育员证人数 |
保健员 |
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人数 |
炊事员 |
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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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
检查方式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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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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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及 |
检查方式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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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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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教育 |
检查方式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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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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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 |
检查方式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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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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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 |
检查方式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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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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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 |
检查方式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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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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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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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接收人(盖章): |
区县教育局接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