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同招” 划出教育公平的起跑线

“今年我儿子幼升小,终于摆脱择校的烦恼啦!”“我孩子明年上初中,“公民同招”对他影响到底有多大?”“我家孩子还是上公办学校吧,离家近也适合他。”……这几天,在许多涉及义务教育段的家长微信群、QQ群里,陕西省新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引发了热议。

4月8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何谓“公民同招”?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张举范解释称,“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开展登记报名、入学录取、注册学籍等工作。“其实,‘公民同招’,并不是新生事物,也不是陕西省独有的。”张举范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要求,全国一盘棋统一执行。

张举范告诉记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第十七条,在“完善招生考试制度”中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他说,在国家层面,教育部在2018年、2019年做好普通中小学生入学通知中,都强调了要推进“公民同招”。纵观全国,目前各兄弟省份出台的相关文件,也都明确了实行“公民同招”。

“实行‘公民同招’是让义务教育回归本位。”张举范认为,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基础性、公益公平性以及强制性。他说,实行“公民同招”,才能真正让义务教育回归其本位属性。“公办”、“民办”只是举办者不同,义务教育的基本属性不应因为举办者的不同而不同,理应“公民同策”。在他看来,对于学校而言,实行“公民同招”将为义务教育学校健康发展创建绿色生态环境。简单来说,就是在生源基础相对均衡的情况下,学校办学的好与不好,更多的取决于“办学的水平”,也就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师资水平、管理水平等,而不是“掐尖”来的优质生源。

“‘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可以让孩子们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时候,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张举范表示,义务教育的招生入学,其本质是“受教育权”的问题,因此,中央和陕西省出台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目的就是实现受教育权的公平。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有许多家长对“公民同招”仍心存疑虑,“我儿子今年幼升小,如果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则面临被统筹的风险。”家住西安市雁塔区华城国际小区的张女士显得有些焦虑。对此,张举范表示十分理解并坦言,就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公办学校之间以及一部分公、民办学校间存在办学差异,成为家长焦虑的因素之一。他说:“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是当前全国基础教育特别是大中城市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对于陕西来说,根本出路仍在于加大、加快公办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尽快消除地市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异,只有‘权利的公平’与‘办学水平均等’相一致时,才能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