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办事指南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

二、受理范围:各区县教育局。

三、办理依据: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7号);

2.《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64号)》;

3.《西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西安人民政府令 第104号);

四、办理条件:

1.经学校当地区县政府按照《校车管理条例》批准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五、应提交的材料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份,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报送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办理程序

1.报送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市教育局窗口报送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同步进行受理公示。

八、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

市政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受理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市政务中心一楼23窗口

联系电话:86785021

十、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十二、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流程图

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