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

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

近期,多地发生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侵害事件,给受害幼儿及家庭造成重大伤害,影响恶劣,后果严重。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根据中、省要求,我市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西安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建设和规范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夯实责任,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牢固树立育人为本,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教育目标,充分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把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幼儿快乐成长的乐园,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

  二、立即行动,逐区(县)逐园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有关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幼儿园伤害幼儿等恶性事件,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幼儿园伤害幼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 

三、加强教育宣传,抓好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师德引领,积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通过开展向“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人民教师奖章获得者”呼秀珍等重大典型学习活动,培养幼儿教师的“仁爱之心”,真正把幼儿教育办成“仁而爱人”的事业。要利用之前发生的的典型案件、案例对教师进行警示教育,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对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时妥善处置。

四、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风险管控,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各类安全预案,强化技术手段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常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基本运行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信息。特别是对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保障幼儿园不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将自查、互查情况按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规定时间分别报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同时提交电子版。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区(县)、开发区督导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方案

联 系 人:任卓涛、窦增强

联系电话:86786573、86786620

电子邮箱:jijiaosanchu@163.com、 dudao123@126.com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1月25日

附件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

专项督导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根据中、省要求,我市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西安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问责、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落实学前教育以区县政府为主体的管理责任,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破除侥幸心理,把集中开展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检查作为当前学前教育首要任务。通过集中检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我市幼儿园办园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存在的师德师风的问题苗头,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安排

2017年11月25日 -2017年12月3日,各区(县)、开发区开展专项自查。

2017年12月4日 -2017年12月8日,各区(县)、开发区开展专项互查。

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8日,市级组织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是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举措和成效,检查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中,区县政府领导是否重视,是否建立联动机制,是否按照市局文件(市教办发〔2017〕377号)要求落实五个“逐一”,是否严格按照分类整治的方式切实开展工作并留有过程资料,是否将各类无证幼儿园均纳入到日常监管范围,无证幼儿园整治实际成效。

二是针对有证幼儿园重点从师德师风、人员资质、安全管理、保教行为四个方面,检查有无违背师德师风、打骂体罚、变相体罚的现象,检查各类人员健康证及相关专业资质是否齐全有效,检查 “三防”要求落实情况、有无安全隐患,检查日常保教活动开展是否科学有效、保教行为是否规范有序。

四、检查方式

(一)区县自查

一是针对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各区(县)、开发区主要采取汇总梳理前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过程性资料的方式,对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查验各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二是针对有证幼儿园规范办园工作,各区(县)、开发区要采取突击检查、调取监控、谈话询问、实地查验和检查过程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区县互查

一是针对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重点采取听取汇报和查验资料的方式进行。

二是针对有证幼儿园规范办园工作,采取现场选择幼儿园进行抽查,调取监控、谈话询问、实地查验和检查过程性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相关要求

1.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立即开展专项自查。自查期间,要检查到辖区内每一所正式设立审批的幼儿园,坚决做到“不漏一所、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时要敢于动真碰硬,逐园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搭建行为规范和安全管理高压线,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有序。自查完毕后,各区县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区县互查阶段,受检区县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专项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的检查办法和检查内容,深入检查,不走过场,确保实效。检查完毕后,对受检区县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书。

3.各区(县)、开发区12月3日前形成专项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12月8日前,各区(县)、开发区将互查后的书面整改通知书汇总后报送;12月15日前,各区(县)、开发区将自查及互查后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报告报送。

4.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一是要将无证幼儿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确保整治过程中安全稳定;二是要针对有证幼儿园建立四级检查常态机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每个月抽查5-10所幼儿园,区县教育局下设的中心校每个月要对辖区内幼儿园逐园进行一次暗访抽查,幼儿园园长每天要对本园内监控视频进行一次回放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