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市2021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一)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由西安市辖区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请申请人关注户籍地、居住地(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在的区县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

户籍在我市开发区的社会人员和持有我市开发区颁发的居住证的社会人员,依据开发区所涉及的行政区域,申请人可选择开发区涉及的行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并按照各区县有关认定工作安排进行认定。(开发区人员涉及的认定机构名单见附件1,各区县教育局联系方式、发布公告网址见附件2)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安市的社会人员和持有西安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以及驻西安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研究生。

(二)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提示: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驻西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及安排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布---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 21 日—10月 31 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及实名核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相应的确认点。

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4.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5.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准确详细填写接收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查看《西安市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西安市教育局网址:http://edu.xa.gov.cn),并按照要求体检。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教育考试中心(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194号)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西安市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非西安市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西安市居住证原件;

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种类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4.现场确认预约:

(1)2021年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众多,为避免现场拥挤,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认定环境,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实行预约方式进行,2021年11月9日上午9:00开始预约,申请人需在申请现场确认前一天预约。

(2)确认预约具体方法: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市教育局”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西安市教育局”,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教师资格”->“确认预约”,进行确认预约。

(3)申请人可使用体检预约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我市确认预约系统,无需重新注册。

(4)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认定预约地点,凭确认预约系统中的“入场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确认。

提示:请大家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避免拥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务必戴好口罩,持一码通绿码进入确认现场。

(四)认定结果公布

西安市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于现场确认结束后2周左右通过我局官网(网址http://edu.xa.gov.cn)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五)证书领取

认定结果公布后,请申请人关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因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274558。

附件:1.西安市开发区人员可申请的认定机构名单.docx

                2.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联系方式及网址.docx


                                                                                                                                                                   西安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