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4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

按照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班额标准,综合考虑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因素编制上报了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数。经我局核定,现将《西安市2024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见附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及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本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严禁超计划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与学籍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不得产生“大班额”,并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三、民办学校应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当年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超计划招生或违规收费的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西安市2024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pdf



西安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