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王丽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直属院校(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根据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西安市教育局王丽琼等同志任职备案的复函》(市公局函〔2016〕139号)精神,局党委研究决定:
王丽琼同志任西安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左茹同志任西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三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雷大鹏同志任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副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丽琼同志西安市第三十中学副校长职务;
左茹同志西安市第二保育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职务。
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