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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党发〔2016〕7号
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夏聪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局党委研究决定:
夏聪娜同志任西安市第五保育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井晓琦同志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