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西安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2018年我市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
二、体检医院安排
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体检工作共指定2家医院承担,具体如下:
序号 |
医院名称 |
学段 |
1 |
西安市第一医院 |
小学、幼儿园 |
2 |
西安市第三医院 |
初中、高中、中职 |
三、体检时间安排
我市教师资格证体检工作从11月5日-9 日开展。为避免考生集中体检,按照考生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尾数进行编排。按照学科学段安排指定医院,规则为:11月5日体检尾数编号为5和0;11月6日体检尾数编号为6和1;11月7日体检尾数编号为7和2;11月8日体检尾数编号为8和3;11月9日体检尾数编号为9和4。
四、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的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体检。
2.所有申请人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
3.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4.体检费用标准为:180元
5.体检前申请人须主动联系体检医院,了解体检须知和要求,确保体检顺利。
6.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附:1.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2.各体检医院联系方式
西安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一、请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安排的时间,于当天上午7:30-9:00之间到达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前1周内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
三、体检前3天请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四、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15天停止服药。治疗其它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考生,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五、体检前日22:00时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六、由于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故请体检者于早上10时前抽血。
七、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考生请佩戴自己适合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八、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尽量当天不要佩戴首饰。
九、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需携带已经妊娠的相关检查证明,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诊断,所以建议考生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附件2:
各体检医院联系方式
一、西安市第一医院
联系电话:029-87630730
体检地址:南大街粉巷30号(体检中心在门诊楼三楼)
乘车指南:608路,609路,36路,603路,208路,205路,215路,11路,43路,45路,46路,221路,222路300路(钟楼站)下车向南步行约200米至粉巷西安市第一医院;184路粉巷站下车;地铁二号线(钟楼站)下车向南步行至粉巷西安市第一医院。
二、西安市第三医院
联系电话:61816508
体检科地址:贞观路与凤城三路十字向东150米路南。
市内公交车:可乘236路 245路 267路 319路凤城三路东段站下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