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在西安市的申请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在学校属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在西安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西安文理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安翻译学院、西安工商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属于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

3.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西安市的;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工作关系所在地在西安市的。

(二)品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5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并认真核对,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6日18∶00。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审核不予通过,考生须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准确的信息。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7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请及时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西安教育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阅读了解考试要求及提示。2024年3月4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点将采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等智能设备进行考生入场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三、报考须知

(一)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二)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三)考生报名应根据考试时所在地域慎重选择考区,报名成功后,考区无法修改。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在校生报名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设置在市辖各区、县政府所在地,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层次及目,由考务系统进行随机编排,考生应服从考场分配,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

四、考试时间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五、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纪、作弊事实将计入本人考试诚信档案。

六、成绩发布

2024年4月12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及时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neea.cn/)关注我省成绩复核公告,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以下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网上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审核通过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在此特别提醒: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并充分了解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发生。

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改姓名等个人信息,避免考试成绩与本人无法匹配。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责任自负。

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87805950

西安市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咨询电话:87274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