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西安市教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结合2016年工作情况,展望2017年发展需求,现提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一)严格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依据《西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范围,建立科学公正的听证代表遴选制度,对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要说明理由并予公开和反馈。

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梳理权力清单。完成我局权力、责任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建立随机抽查清单,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市场主体数量、抽查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没有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公开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公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并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

三、加强政务公开

(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公开市属高校招生录取程序、录取结果、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等信息。

(二)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预算透明度。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

(三)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的公开工作。指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原则、依据、结合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以及咨询投诉电话全面公开。进一步完善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号在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功能,积极顺应互联网+潮流,让人民群众通过信息公开增加获得感。

(四)开展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五)按照市法制办的安排,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执法人员名单等事项,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

西安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