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加快补齐教育民生服务短板实施方案

西安市加快补齐教育民生服务短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加快补齐“十大短板”的决定》和《“10+N系列短板推动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切实补齐教育民生服务短板,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补齐民生服务短板的决策部署,系统推进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积极构建与西安加快实现“追赶超越”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奋力打造丝路教育中心城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任务目标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着力补齐学位供给、师资水平、均衡发展、公平质量等突出短板,全面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办学差距,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21年,构建形成基础坚实、布局合理、充满活力、质量较高的西安教育办学治学新格局,成为最好教育资源的集聚地。

(一)规划建设目标

创新教育规划建设体制机制。2018年出台《西安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到2021年,全市新建义务教育学校144所,幼儿园75所,共新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位16万个,切实消除教育“盲区”。实施完成1000余所学校提升改造项目,新增学位4万个。

(二)教师配备目标

建立完善优化教职工编制资源机制,补充教师数量,提高教师待遇。2018年,按城乡统一编制标准,充分考虑未来三年学位和教师缺口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分区县、分学校核编。根据新建学校建设进度,逐年满足师资配置需求。确保到2021年全市学校教师足额配备,结构合理。

(三)教育质量目标

巩固深化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加快推广“名校+”办学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全域覆盖和城乡均衡配置。到2021年,城乡互建联合体140个;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控制在100%;陕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占比达到25%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学校规划建设,补齐教育学位供给短板

1.夯实教育设施建设责任。夯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建设用地,实施一批新建幼儿园、中小学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障教育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辖区教育需求,制定新建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计划;市发改委及时办理教育项目立项手续,并提供政策及资金支持;市国土局加大用地指标保障,及时办理学校建设用地报批和审批手续;市建委优先办理学校项目招标建审手续,按照规定及时减免项目规费;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辟教育建设项目审批快速通道,支持教育项目建设。

2.完善教育规划建设体制机制。2018年,市政府出台《西安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为教育用地划定“红线”。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规划执行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规划任务,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变更。

重新研究制定西安市居住区相关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法规政策,加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国土部门根据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及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设施年度建设任务,将教育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将教育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纳入经营性用地出让底价,确保学校建设用地及时到位。

结合我市实际和各开发区发展情况,明确开发区的教育行政职责,授予开发区更多教育行政职能管理权限,切实保障辖区内基础教育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3.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编制《西安市基础教育学校三年提升计划》,按照“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的总体思路,重点提高学位供给能力。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建设举办学校。进一步夯实项目投资计划和各方投资主体责任。到2021年,全市计划新建义务教育学校144所,新增学位13万个;计划新建幼儿园75所,新增学位3万个。

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对照国家要求,圆满完成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工作任务。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172021年,计划实施1000余所学校提升改造项目,新增学位4万个。

4.加快城市新区教育发展。着力补齐西咸新区教育“短板中的短板”,通过以强带弱,从校园建设、师资配备、学习培训等方面支持帮助西咸新区提升教育服务质量。

加快国际学校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在高新区、灞生态区分别建设西安高新梁家滩国际学校、西安汉诺威国际学校。支持鼓励西咸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等开发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吸引外资或自主举办国际学校,进一步改善全市涉外投资营商环境,助推国际化大都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齐教育师资水平短板

5.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全市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鼓励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进一步缩小校际和城乡之间差距。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杜绝长期“有编不补”,将结构性缺编教师列入特殊紧缺人才招聘体系,实施好“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大农村薄弱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招录力度,配齐农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解决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教师短缺问题。

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提升校长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高陵区“区管校聘”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教师统一调配、统一薪资、统一考核等管理模式,统筹调配教师资源,建立教师“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良性竞争机制,落实和扩大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和人事管理自主权,将“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和保障机制,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开展不定期、多形式的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不断增强交流活跃度,着力提高交流质量和效益。继续实施大学区交流教师校长交通生活补助政策。到2021年,全市大学区内遴选交流教师2.5万人,校长2250

人;跨区域交流校长教师1600人,西安城区与西咸新区交流校长教师1300人。

6.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2018年出台《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管理、考核全过程。实施骨干教师带动和全员提升工程,以农村教师和中青年教师、班主任培训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培下乡、校本研修等工作。继续实施名校长名园长工程,强化学校领导能力建设。实施骨干教师培训工程,重点加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培养培训工作。持续开展校长、骨干教师的海外研修、学术研究与交流项目。继续抓好名师工作室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和学术领军人才。以评选西安“最美教师”为载体,加大教师评优评先力度,特别是对农村义务教育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表彰。到2021年,累计培训教师校(园)长12万人次,其中实施名校长工程培训300人次,海外送培校长教师200人次。

7.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实施教育招智工程,根据《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吸引外地名校(园)长来我市参与办学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住房、生活服务等保障,20182021年,每年力争吸引50名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等来我市学校参与办学管理、教研或任教。加强与部属师范院校的对接,2018

2021年,每年力争吸引300名硕士以上研究生、300名免费师范生到基层学校从教。

逐步改善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探索班主任专项津贴、骨干教师专项津补贴、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专项津贴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热情。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委人才

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壮大优质教育资源,补齐教育均衡发展短板

8.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推广“名校+”模式,巩固深化大学区管理制改革。深入实施《西安市大学区学区长学校品质提升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制定出台《推进“名校+”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总结推广新城区、高新区关于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做法,通过紧凑型大学区、跨行政区域大学区、教育精准扶贫、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学校联盟等形式,推进“名校+农校”“名校+薄校”“名校+新校”等多种教育联合体合作共建,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合作互助的发展团队,实现互利共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20年,全市城六区“紧凑型大学区”占比达到50%,其他区县占比达到40%。到2021年,城乡互建联合体达到140个。

9.加强教育信息化深度应用。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宽带接入和高速互联,有条件的学校实现无线网络(WIFI)全覆盖。以智慧校园建设为抓手,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引导学校在教学方法、资源建设、教研活动、应用机制、管理效益等方面,深入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带动全市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高质量、大规模、普遍性应用。以大学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为切入点,积极引入“阿里云”、科大讯飞、北京捷成科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智慧校园、翻转课堂等试点,共同提升和优化平台功能。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应用机制,持续推进示范校和资源建设工作,适时开展教师空间、微课大赛等活动。健全完善平台应用考核机制,提高师生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到2021年,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全市共创建100所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和智慧校园,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平台专任教师注册使用率达到97%四年级以上学生注册使用率达到60%

10.加大基础教育办学开放力度。加强与丝路沿线国家、国际友好城市的教育协作交流,继续办好国际课程班,开展国际理解教育,持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强化与成都、杭州、武汉等城市的教育协作,通过姊妹校结对、派遣干部教师跟岗学习等形式,提升我市学校办学水平。继续支持湖北黄冈中学、清华大学附中等名校在我市办学,加快推进西安交大创新港教育项目落地。制定吸引外地优质教育资源来我市办学的相关政策。鼓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通过提供土地或校舍等方式吸引优质教育资源开办学校。市、区县教育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新建学校审批工作,为优质教育资源入市办学提供支持帮助和高效服务,全力打造西部优质教育资源最富集城市。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

委会)

(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补齐教育公平质量短板

11.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启动实施西安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21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落实区县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增强学前教育运行保障能力。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力度,逐年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72020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分别达到42%65%75%85%

12.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健全完善市级协调、区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机制,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积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认真研究制定出台全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和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政策。到2021年,全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保持在99%以上。

13.促进普通高中特色优质发展。认真实施《西安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政策,改革录取办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新高考制度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化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创新人才模式,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到2020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到2021年,全市省级示范高中占比达到25%

14.切实办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启动实施西安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经费保障标准,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市级指导中心、区县资源中心和镇资源教室建设,增强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继续落实好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核定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补足配齐特教师资。拓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高陵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投入使用。到2021年,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加大对民族学校的扶持力度,继续支持回族聚集区学校建设发展。加强内地援藏、援疆校(班)办学及教育教学工作,强化教育管理服务,切实促进汉藏学生、汉疆学生的交流融合。

15.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健全职业教育发展管理体制和保障体系,建立市、区县两级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区域产业发展,制定西安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增加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发展研究机构,建立相关行业牵头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参与的相关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立高水平职业教育研究所。建立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单独评审制度。调整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加大普职融通和中高职教育衔接贯通发展。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培训未来行业“工匠”和领军人物,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大军。到2021年,组建5个专业职业教育集团,面向西安市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15个左右重点特色专业,创建5个示范性实训基地、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5所特色中职学校。全市高水平示范中职学校比例达到20%,“双师型”教师比重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五新”战略任务,加快补齐“十大短板”,是未来五年我市追赶超越、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向国际化大都市迈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补短板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积极认领任务,勇于担当、强化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通过明确量化目标和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牵头单位要加强任务督办,坚持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注:本文件已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市办字【2017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