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西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结合西安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西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既定目标,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学前教育 全市注册登记幼儿园1004所,在园儿童18.3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1.97%。学前教育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创建省级示范园55所、市一级园96所,31所试点园积极推进三岁前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义务教育 全市小学1531所,在校学生51.56万人,普通初中255所,在校学生30.58万人。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了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保持在98%以上,初中升学率达到90.67%。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校生13.78万人。完成80所薄弱学校治理工作。13个区县全部通过国家级 “两基”复查验收,5个区通过陕西省“双高普九”验收,3个区创建为省级教育强区,长安区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区”。积极推进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和模式改革,市教育局荣获全国首届教育改革管理优秀奖。

普通高中教育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181所,在校学生18.31万人。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74所、省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30所。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中招改革成效显著,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比例趋于合理,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职业教育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34所,在校生29.35万人。开设各类应用专业158个,创建市级以上示范专业18个。组建轨道交通、软件服务外包、动漫和旅游4个职业教育集团,打造5个市级公共实训基地,成立了西安软件服务外包学院。创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含省级示范)9所、市级重点职业学校12所。职业教育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础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县县有职教中心、校校有实训场所”的新格局。

高等教育与继续教育 市属高校4所,全日制在校学生2.29万人。高等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了以西安文理学院为核心的全市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合并组建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职业技术学院,以西安广播电视大学为核心的继续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并存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建成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门省级精品课程。高等教育的办学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完成西安文理学院的二期建设工程,启动了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的新校区建设和扩建改造工程。社区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个、国家社区教育实验区2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个、教育强乡镇26个。

特殊教育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8所,在校生1529人。新建西安市启智学校和周至县特殊教育学校。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比例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和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民族教育  全市民族教育学校发展到14所。全市稳步推进民族教育发展计划,投入1830万元,改建、扩建了西安职业中专、西安市回民中学和莲湖区部分幼儿园。少数民族学校办学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儿童少年能接受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市教育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教育先进单位”。

教师队伍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9.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7.21万人。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82%99.20%95.75%,小学专科以上学历教师86.93%,初中本科学历教师76.22%,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8.60%。评选表彰全国模范(优秀)教师29人,陕西省特级教师71名,陕西省优秀教师50人,西安市模范(先进)教师220人。启动实施了城镇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支教活动和区域内转任交流工作。全面实施了绩效工资,中小学教师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和绩效考核,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教育投入与建设  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83.8亿元(2006-2009),组织实施了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以未央区和阎良区为重点的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中西部初中建设、西安文理学院二期建设等重大工程,启动了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自2007年秋季起,全面实施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2008年秋季起,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自2009年秋季起,在全市涉山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及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全面实施了“蛋奶工程”。

西安教育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经费投入依然不足,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资源还需进一步整合,教育管理体制有待不断完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待继续深入,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遵循教育规律,谋求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更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扶持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教育强市。

(三)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 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逐步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全市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431所,使学前教育机构达到1100所。

义务教育 全市70%的区县达到“双高普九”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标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70%。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工作。保持小学100%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力争初中入学率达到99.6%以上,初中升学率达到95%以上。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所有中小学均建有校园网。

普通高中教育 进一步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数量和规模,加大省级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全市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15%的学校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标准。

职业教育 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结构趋于合理。初步建成全市职业教育骨干体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双师型”教师在职业教育教师结构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高等教育与继续教育 扩大高等教育规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市属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不断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市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到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主要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19年,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达到31.3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49年。

特殊教育 基本保障残疾儿童少年能普遍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以义务教育为主,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巩固率。积极发展特殊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康复训练。普通学校中的各类特殊儿童少年得到普遍关心。

民族教育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莲湖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完成对部分少数民族教育学校的改建和扩建,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教育学校的格局。加强对中小学民族班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儿童少年能普遍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1    西安市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2010

  2015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18.36

  30.05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81.97

  95.50

   幼儿园园数

  1004

  1100

  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82.14

  87.91

  其中:小学在校生

  51.56

  62.47

            初中在校生

  30.58

  25.44

   义务教育巩固率(%

  98.19

  99.00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90.09

  95.0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48.23

  44.11

      其中:普通高中

  18.31

  16.54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30.52

  27.57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84.67

  88.48

       其中市属高校

  2.1

  3.01

   毛入学率(%

  32.00

  45.00

  2   西安市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10

  2015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184.62

  288.55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90

  13.19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25.37

  31.32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4.29

  14.49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86.01

  96.21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理念,把德育贯穿于育人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拓展德育工作内涵,积极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和评价体系,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各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国家教育部确定我市作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试点区”为契机,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提高学生身体健康和艺术修养水平。完善学校体育、艺术与卫生教育工作机制,优化整合学校体育、艺术与健康教育资源。加强学校教学管理与指导,切实保证中小学开齐开足体育、艺术和健康教育课。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指导思想,深入广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到2015年,95%的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90%的学生达到合格标准,全市新创建贯彻《国家体育工作条例》示范校50所。实施并完善学生营养餐工程,增强学生体质。推进中小学卫生工作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卫生室和标准化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建设。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增强学生艺术素养,全市新创建艺术教育示范校50所。积极实施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确保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自主发展一项艺术特长。加强高中学生军训基地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二)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构建完善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到2015年,新建、改建、扩建标准化幼儿园431所,其中,从2011年到2013年,新建、改扩建286所幼儿园,到2015年,再完成145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任务。进一步整合改造现有小规模幼儿园,扩大园均规模,提高办园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加大骨干体系创建力度。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中省级示范园达到10%,市一级幼儿园达到15%。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幼儿园开展创建工作。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和支持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以县为单位,落实责任,分类指导,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到2012年中小学校舍全面达到安全标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师资水平,继续实行区 ()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和流动。加强区县教研、电教和装备管理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运用教育信息化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使每个学校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质量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转变,积极探索教育质量提升机制,走内涵发展之路。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基本消除大班额,推行小班化教学。建立健全全市义务教育段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薄弱学科建设,配齐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教育设施配备。进一步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依法确保城乡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完善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义务教育补助、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失学辍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其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

加快普通高中布局调整,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合理控制普通高中数量,扩大校均规模。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加快省级标准化高中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15%的普通高中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标准。继续坚持实现初高中分离,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结构调整。继续执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实施新课程背景下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使我市高中学校更适应现代高中教育发展需要。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现代化水平。每所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水平,完善实施新课程必需的探究实验室、校本课程教学专用教室、通用技术教室、选修课教室及标准田径场地、卫生室等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适应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快普通高中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市高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搭建校园信息化应用平台,加强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网络信息技术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全市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质量监测和评估系统。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地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做大做强职业教育

加大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成以区县职教中心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工作。继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加强校企合作,积极鼓励支持包括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 建设3个区域性职教集团,3个行业性职教集团。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体系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大投入,结合西安支柱产业发展,统筹调整全市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布局,重点扶持一批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和重点专业建设,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0, 创建8所省级以上重点职校(职教中心)、5所改革示范职校和优质特色学校, 建设国家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重点示范专业50个,特色专业30个。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应用能力和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大对专业教师的培训力度,改革职业教育用人机制,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任教。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重点推进农村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工作,大力发展涉农专业,建设农村职业教育示范县,建成23个职业教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涉农骨干专业10个。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免费工作。创建职业教育园区,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

(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完成西安文理学院校区辅助设施建设,完成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和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扩建改造工程。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高等职业院校对本地中等职业学校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西安文理学院通过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力争设立硕士学位点。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成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成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形成与西安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骨干专业群,创建省级重点专业6个,建设省级精品课程8个,实现国家级精品课程零的突破。市属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

(七)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建设以西安广播电视大学为辐射源、以远程网络为主要载体的成人教育骨干体系,努力构建完善的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网络。以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兼顾,做好继续教育和农民工专业技术教育、城市待业职工再就业的实用技术教育工作,继续实施人人技能工程。继续实施社区教育示范区、教育强区县和教育强乡镇创建工作。

(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强化日常教育,引导教师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加强师德制度建设,完善师德规范,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加大师德宣传力度,树立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的榜样。继续开展树立师德标兵活动,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师德论坛或师德报告会。

提升教师专业素质。重视和促进每位教师的专业发展,引导教师树立以人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鼓励教师勇于探索,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推进教育实践创新。设立专项教师培训资金,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新一轮培训,每人不少于360学时。在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基础上,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促进教师提升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师资队伍的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市属高校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数量有明显增加;力争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18%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生学历比例达到98%以上;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培养、遴选、认定西安市中小学教学能手3000人、骨干教师1500人、学科带头人500人,不断促进骨干教师成长,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在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上,向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和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办法,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使教师成为令人尊敬和向往的职业。落实和完善教师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改善和提高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依法加强教师管理,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能,推行“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实施教师资格定期登记注册制度。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提高高学历教师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中的比例。以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探索不合格教师分流和退出机制,制定教师和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完善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制度。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继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实施全员岗位聘任。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相结合、符合职业特点、“评聘结合”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在部分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应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并完成相应培训任务。

建立健全区(县)域内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继续实施教师支教和转任交流活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后,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校际交流,使区县内校际间师资水平大体相当,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重点扶持特殊教育

做好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蓝田县特殊教育学校、临潼区特殊教育学校、户县特殊教育学校新建项目和现有特教学校的改建扩建项目,力争2015年建成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成我市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完成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轮训工作。努力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十)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加快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依据《西安市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达标工程。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独立建制学校拥有校园网,教学用计算机达到生机比10.81,基本实现“班班通”,形成先进、高效、实用的西安教育信息化应用基础环境。

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从2011年起,逐年通过引进国家资源、共享合作资源、购买急需资源、征集优秀资源、自建特色资源、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富有西安特色、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特点的本土化优质课程资源库,到2015年,初步建成符合国家资源库标准和规范、水平较高、内容丰富的西安教育资源中心,实现全市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信息化差距。

完善教育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建立和完善以公文处理和事务管理为核心的西安教育电子政务系统,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公众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建立我市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建成西安教育数据基本平台,力争在“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全市教育信息管理和服务现代化。

加强教育信息化队伍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效益。继续实施国家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开展中小学网络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水平;加强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师资培训,提高教师信息化应用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信息化培训力度, 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在信息化环境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通过信息技术的科学全面应用,使教育信息化对提高管理效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贡献能力显著增强。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确保优先发展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落实“三个优先”和“三个机制”。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规划,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以教育的优先发展推动西安市经济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继续完善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机制,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完善教育优先发展问责机制,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党委、政府政绩考核范围;完善教育资金优先保障机制,将教育拨款的增长比例列入政府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

(二)加强统筹规划,实现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教育资源普查,全面掌握我市教育资源分布和配置情况,科学制定以学校布局和校园建设为主的基本建设规划。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在旧城改造、城市新建小区和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尤其是在五区一港两基地等开发区的总体规划中,要依法规划和优先建设中小学校。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继续调整中小学布局,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学校建设等义务教育重大投资项目,满足义务教育学生学习和生活需要,完善寄宿制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寄宿学生义务教育保障水平。通过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城区新区规划建设和农村教育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供财力保障

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优化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将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落实《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从2011年起,市、区县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力争全市地方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省核定比例。

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出资和捐资教育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的教育投入格局,保障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制定和完善对教育捐赠的税收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完善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城乡一体的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提高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标准。

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完善由教育、财政、统计、审计部门共同向社会发布教育投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年度公告制度。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行基础教育中公办学校“校财局管”的教育经费管理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逐级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财务管理系统,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四)深化教育改革,增强教育活力

全面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进一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选择部分公办学校探索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改革,增强公办学校的办学活力。选择部分公办学校探索横向集团化办学,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整合薄弱学校、扶持新校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形成办学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建立由政府、社会、学校各方共同参与的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加大对非盈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奖励资助力度。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全面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夯实县级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县级政府的教育专业化管理水平。完善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教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管理,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制度。克服行政化倾向,探索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体制。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制定教育质量标准,建立健全科学、多元的教育评价体系,形成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能,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发挥法规、规划、标准及拨款机制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进一步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工程。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把西安建成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城市,服务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职能建设,设立专门机构,强化对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规划和统筹管理。认真实施“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长、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加大选派重点课程教师和骨干教师出境培训的力度。支持市属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建设一批多层次、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对外宣传。创新合作模式,深化合作内涵,推进西安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五)坚持依法治教,优化教育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以及乱招生、乱考试、乱收费等扰乱教育秩序的行为,依法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行政程序,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等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以完善学校规章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学校制度建设,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完善教育和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经验和模式。

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

(六)强化教育督导,促进持续发展

加强教育督导和监督问责。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成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置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加强区县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到2015年完成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强专职督导队伍的专业建设。坚持督政与督学、评估与检测、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健全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并定期组织实施,建立督导常态机制。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指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