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部署要求,为加快提升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激发学校生机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办越来越多家门口的好学校,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西安市“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6日


西安市“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加快推动《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市办字〔2019〕185号),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市教育局决定启动实施西安市“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校长领导力、教师专业水平、学生核心素养;优化学校育人方式、课程体系结构、课堂教学方式、教育教学内容;发挥教科研支撑、专业引领、家校共育、质量评价作用,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整体提高教育质量。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培育600所教育理念科学、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新优质学校”,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

三、工作步骤

(一)区县遴选。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结合区域实际,组织专家遴选有一定办学基础且具有提升空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新优质学校”成长学校,指导其在实施学校三年行动计划基础上,制定“一校一策”教育质量成长计划,将学校名单和各校成长计划报送市教育局。

(二)过程指导。各成长学校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主线,从校园设施、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提升。市与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及教科研机构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过程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取得实效。

(三)推荐报送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依据《西安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评估细则(试行)》(见附件),对成长学校逐校进行评估,分别形成评估报告。将评分达到85分以上学校的评估报告同区县、开发区“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推进工作整体报告报送市教育局。

(四)评估命名。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考核验收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问询、听课评课、组织座谈、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报送的拟命名“新优质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确定命名市级“新优质学校”。

四、成长路径

(一)凝练办学理念。各成长学校结合区域特点,凝练出具有本校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校长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立足学校实际和文化积淀,明晰办学思路,引领学校内涵发展。

(二)形成办学特色。各成长学校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呈现有特色的教学或办学成果。培养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调动教师开发实施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视办学特色的宣传和引领。

(三)提升办学品质。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分层推进,落实重点任务,研究确定成长学校提升项目。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水平,培育全面而有特长的学生,不断提升办学品质,成为区域内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

五、重点任务

(一)优化学校办学条件。研究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坚持实事求是、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原则,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包括新建、改扩建项目、设施设备购置等。成长学校要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配备完整功能部室和学科专用教室,科学配备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教学专用设备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等,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条件,优化美化校容校貌,满足高质量教育教学发展需求,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提升校长领导力和科学治理能力,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勇于担当、乐于创业、甘于奉献的管理队伍。充分挖掘办学传统,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丰富家校共育成果。重视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聚焦课程教学改革。严格遵循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丰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系统建设课程教学资源,统筹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促进教育资源有效整合。优化课程体系和结构,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体育和美育课程建设及实验教学,基本建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落实新课程理念,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掌握学科教学要求,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教学反思及时有效。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注重学生成长型思维模式的培养,利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深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动线上线下教学有效结合。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

(四)推动教师专业成长。搭建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平台,有效推动校长教育教学领导力、办学理念及办学思想提升的培养,积极完成校长教师年度轮岗交流,扎实落实教师培训培养计划。推进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议课等,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促进教师掌握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着力培育骨干教师队伍。发挥教师个体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大胆实践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形成自己的专业见识、专业特色、专业境界。大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校本研修的有效载体,形成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共同成长的合作团队。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

(五)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创新各学科课程实施方式,面向全体学生实施教学,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培养有理想、有信念的社会主义时代新人。激发学生发展潜能和个性特长,培育具有责任担当、实践创新、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等全面发展的人。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六)创新教育评价改革。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不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办学质量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七)提升学校区域影响。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将成长学校纳入辖区现有优质学校辐射带动范围,集中辖区优势资源全方位支持“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实施。成长学校要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加强教科研成果呈现和应用,实现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特色明显增强、骨干教师明显增多、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的目标,吸纳学区学生全部入学,成为区域内群众满意、社会赞誉、政府放心的新优质教育资源。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将“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作为当前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点工程,全面推动组织实施。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肩负起落实“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的主体责任。各成长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专业保障。市级组建“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专家库,为成长学校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成立“新优质学校”发展共同体,在师资培训、专家引领、教学展示、特色项目建设等方面全力予以保障,实施优质学校手拉手支援带动,组织开展成长学校观摩教学、联合教研等活动,推动学校之间互动交流,共同成长。

(三)加强经费保障。市级设立“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成长学校提升办学条件、改善设施设备、实施课程建设开发、开展校本课程和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培训、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活动、落实评价体系建设、支撑校园文化宣传等方面。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导考核。市级建立“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实施情况纳入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月考核、季考核和年度考核任务。对在“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实施过程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学校及个人予以奖励。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新优质学校”成长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工作成果、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让社会及时了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方面的新成效,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营造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西安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评估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