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要求,现将西安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地点:西安教育电视台(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与文景路西北角西安教科研大厦);

(三)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12:0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材料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或未规定服务期限。

注:以上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四)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五)其他应聘人员提供2023年以来开具的《档案托管凭证》。

(六)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招聘后续有关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和西安市教育局网站(edu.xa.gov.cn)最新公告。

咨询电话:029-86787710



西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