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西安市社区教育
实验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有关市属院校,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教发〔2017〕123号)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西安市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拓展和开发社区内各类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满足社区全体成员基本学习需求的教育培训网络,示范、引领和带动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西安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从事社区教育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单位、团队、机构和其他愿意参加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建设的团体均可申报。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至少申报2个实验项目,其他区县、开发区申报至少1个实验项目,其他单位鼓励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原则

(一)关联性。实验项目要与社区教育有较强的关联性,能充分体现社区教育的特点和发展需要。

(二)科学性。实验项目要符合社区教育在管理体制、运行体制、教育理念、教育手段、教育内容等方面的规律,有利于推进社区教育机制和体制的创新。

(三)创新性。要积极探索新发现、新内容、新途径和新方法,对社区教育工作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操作性。要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推广性,有明确的实验目标,明晰的实验过程。

三、实验周期及项目管理

(一)实验周期。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周期为两年,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二)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包括组织申报、确定立项、中期自评、项目结题、评审验收等五个阶段。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实验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实验项目的遴选、推荐、督查及复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原则,在给定的实验项目参考目录中选取实验项目研究方向并填写《西安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表》,经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二)申报单位不得随意变换项目名称,将未结题或已结题项目进行重复申报。

(三)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和其他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前将《西安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附件1、附件2可通过西安市全民终身学习网http://www.xalllnet.net“公告”栏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西安市教育局高职成处

联系人:武岳   梁亚亚       电话:86786571

西安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卫琳                    电话:83233174

电子邮箱:xianshequdaxue@163.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南路11号(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办公楼412室。


附件1:2021年度西安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参考目录.docx

       附件2:西安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表.docx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