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1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2021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2021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19〕88号)要求,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教体〔2008〕4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21〕3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长生招生项目

全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如下:

1.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15个):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击剑、围棋、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棒(垒)球。

2.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6个):声乐、器乐、舞蹈(不含体育舞蹈)、戏剧(曲)、美术、书法。

二、招生学校资格条件及认定程序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2.教育部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

3.国家、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4.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和训练中心所在学校。

5.省级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

6.西安市学生体育团队、体教结合班所在学校。

(二)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2.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班资格的学校。

3.省级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

(三)招收特长生学校资格认定

1.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西咸新区(仅含沣东新城原属未央区学校)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资格认定,须填报《西安市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批表》(附件1),并附申报学校特长生招生资质审批文件(凡已通过2020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查,且特长生招生项目无变化的学校,可不再提交有关资质文件),经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报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

2.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长安区、鄠邑区五区等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二县等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五区二县)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资格认定,参照城六区认定程序,由区县教育局审定后,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备案。凡申报跨区域招生计划的学校,需提供跨区域招生资格审批文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3.各开发区在五区二县招生的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由相应开发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审定后,分别报相关区县教育局按五区二县实施办法具体落实。

三、特长生招生计划及审批程序

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要根据招生权限按最高级别的招生比例或人数申报本校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不包括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班)。

(一)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1.教育部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3%。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和训练中心所在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

3.体育特色班原则上按照绩效评估结果申报计划,并列入本校招生总计划。

(二)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1.国家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3%。

2.艺术特色班原则上按照绩效评估结果申报计划,并列入本校招生总计划。

(三)省级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招生计划

省级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可按“2+1”项目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4%。

(四)招生计划申报审批程序

城六区、西咸新区(仅含沣东新城原属未央区学校)和各开发区在城六区招生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申报审批程序为:由学校提出招生计划初步意见,经区教育局和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教育局和相关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填报《2021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2),连同《西安市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批表》于4月30日前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凡未按时报审计划的,视为放弃。各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根据2021年普通中学分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城六区、西咸新区(仅含沣东新城原属未央区学校)和各开发区在城六区招生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审定结果将通过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五区二县及各开发区在五区二县招生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申报审批程序为:五区二县特长生招生由学校提出招生计划初步意见,经区县教育局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各开发区在五区二县招生的学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初步意见,由相应开发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审定后,分别报相关五区二县教育局纳入本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由相关区县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备案。各开发区教育局和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要根据五区二县特长生专业考试安排,主动与相关区县教育局对接,及时组织本区内考生参加特长生专业考试。

四、特长生报名审查

(一)特长生资格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已具备西安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1.体育特长生资格条件。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含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比赛前16名,或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6名,或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生资格条件。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须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

(二)特长生申报要求及资格审查程序

1.特长生申报要求。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所申报项目必须与考生提供的体育、艺术类比赛获奖项目一致。申报时,考生需出具参加相关比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对于参加集体项目比赛获奖的,还需出具有关比赛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均由学校及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并签字盖章。

2.特长生资格审查程序。城六区、西咸新区(仅含沣东新城原属未央区学校)和各开发区参加城六区招生的学校特长生报名审查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专家组进行审核,程序详见《2021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审查和市级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

五区二县、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参加五区二县招生的学校特长生由各区县、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中招领导小组参照上述工作程序自行开展资格认定,经本区县中招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备案。

报考西安市具有跨区域招收特长生资格学校的“市外省内”考生,由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报区县教育局审定,区县教育局将审定名单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备案。

五、特长生的市级专业考试

1.城六区、西咸新区(仅含沣东新城原属未央区学校)和各开发区参加城六区招生的学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参加市级专业考试。市级专业考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公示、统一审查、统一上报”的原则,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五区二县制定本区县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方案,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各开发区参加五区二县招生的学校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相应区县特长生专业考试。

3.跨区域“市外省内”考生在报考学校现场报名后,由招生学校负责其专业考试,并将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报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定,区县开发区教育局须将审定名单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备案。

六、特长生的录取

(一)城六区特长生录取方法

1.考生和招生学校达成意向。市级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招生项目与报考专业一致的原则,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招生学校根据批准的招生项目与考生达成招收意向。招生学校可根据情况组织校级专业测试,校级专业测试要公开、公正、透明,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校级专业测试,不得跨项目达成意向。招生学校拟录取达成意向考生比例不低于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80%,未达到此标准的学校,所在区县和学校要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具体原因。

2.招生学校履行风险告知程序。凡招生学校签订特长生意向数超过该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必须向家长说明特长生招生程序和风险,考生家长必须签订《风险自担承诺书》,学校签字盖章后,随同考生个人《2021年西安市体育艺术特长生登记表》(见《2021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审查和市级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中附件,另文下发)一并上报。

3.考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达成录取意向的考生,必须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在“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应栏目中填涂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

4.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已与招生学校达成意向,中考总成绩达到城六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二)五区二县特长生录取方法

五区二县和各开发区参加五区二县招生的学校特长生由区县中招领导小组参照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录取,经五区二县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上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备案。五区二县(包括纳入五区二县招生的开发区学校)招收特长生只能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录取。

(三)跨区域特长生录取方法

跨区域“市外省内”特长生录取工作按照西安市跨区域招生有关政策执行。

七、加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一)落实工作责任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是全市中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招生部门、有关学校要落实工作责任,保证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教育局负责研究制定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及主要政策,部署安排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及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建专家组负责特长生资格市级审核工作。区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学校招收特长生资格、招生计划及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及招生录取等各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学生学籍、参赛身份、比赛成绩、报考特长生工作进行审核,严防假冒;对招生学校与报考学校特长生签订意向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不得拒绝符合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标准的考生申请;签订招生意向比例不得低于招生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比例的80%;督促各初中学校和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高中学校严格按要求、按程序、按时间完成各项工作,杜绝特长生报名及录取工作中出现信息不实、程序不全、工作不到位等现象;严禁超范围、超计划、超期限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学生毕业初中学校要准备报考特长生学生的学籍、参加比赛文件和获奖证书等资料,认真进行初步审核,对获奖证书有疑问时以参赛文件和秩序册、成绩册为准。各招生学校按时将招生资格材料、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报所在区县审核,与考生签订意向做到公开、透明,禁止以各种理由拒绝考生意向申请。市教育考试中心要制定特长生专业考试方案和预案,要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和有关公示工作。特长生各项工作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落实责任。

连续三年未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其当年特长生招生计划。

(二)完善组织机构

2021年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下开展。各区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体育艺术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负责体育、艺术工作的科室科长和区县教育局纪检部门共同参与的区县特长生招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本区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熟悉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参与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三)建立公示制度

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建立校级、区(县)级、市级三级公示制度,即学生毕业初中学校对符合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在校内进行公示;各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将专业考试合格、达成招生意向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各区县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对符合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市教育考试中心对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的招收项目、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达成意向名单等,通过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全面客观、信息准确完备,避免同姓名等信息差错产生。在公示期间,学生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区县教育局和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市教育考试中心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考生,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查实,确保学生合法权益。

(四)完善诚信制度

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区县教育部门要与有关学校签订责任书;学校和学生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报考考生必须承诺申报项目及成绩真实,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特长生报考资格。

(五)完善档案管理

学校、区县教育局对特长生报名、审核、公示、专业测试、签订意向等各环节资料建立完备档案。所有档案保存至当年中招工作结束后,方可返还考生。

(六)加强招生工作宣传

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向本校毕业生宣传特长生招生政策,按时间和程序完成特长生报名及初审工作;各招收特长生高中学校要加大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考生及家长及时公开本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工作方案以及招生工作进展情况,保证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宣传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各初中学校要将责任落实到毕业班班主任。

(七)加大惩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个人在特长生报名条件审查、专业考试、达成意向、录取等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巡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各区县教育局纪检部门要全程监督此项工作,各初中学校和高中招生学校纪检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做好监督巡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纪检部门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学生,取消其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西安市2021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批表.docx     

          2.2021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