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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市司函〔2020〕45号)要求,依据“谁起草(实施)、谁清理”原则,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予以公布。
附件:西安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doc
西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