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系列奖项荣誉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在全市教育系统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立足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我市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师德为先战略,推进立德树人工作,树立和弘扬模范典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决定在我市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系列荣誉推荐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一)西安最美教师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开发区教育局各推荐不超过3名;直属学校(单位)最多推荐1名;拟从中评选出30名“西安最美教师”。

(二)西安市教书育人楷模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开发区教育局各推荐1名;各直属学校推荐1名;拟从中评选出20名“西安市教书育人楷模”。

(三)西安市优秀班主任、西安市优秀乡村教师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开发区教育局按照附件分配名额推荐拟从中评选出西安市优秀班主任100名、西安市优秀乡村教师100名。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西安最美教师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已获得“西安最美教师”的不再重复评选。

(二)西安市教书育人楷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三)西安市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累计5年以上,且连续任班主任3年以上的在任班主任(班主任任期截止2018-2019学年度末)。

(四)西安市优秀乡村教师评选范围: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不含区县政府所在地街办(镇)的乡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共性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关爱学生,立德树人,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二)西安最美教师还应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识知识扎实,对师生满怀仁爱之心,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投身教育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受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赞誉,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努力学习,钻研进取,遵章守纪,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促进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积极实践,社会效益显著。

4.关爱学生,立德树人。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勇于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服务学生,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优秀。

7.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宣传报道或者在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表现的教师,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直接参评。已经获得“西安市最美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西安市教书育人楷模还应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在教书育人方面成效突出,近5年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荣誉。

(四)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还应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2.能够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的工作职责,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思考与创新,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五)优秀乡村教师还应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1.热爱乡村教育事业,长期坚持在乡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累计10年以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仍在乡村学校岗位上工作。

2.扎根乡村教育,潜心教书育人,实绩突出,事迹感人,深受师生好评,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3.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优秀等次。

三、评选推荐办法与步骤

(一)推荐名额分配

市级拟表彰西安最美教师30名、西安市教书育人楷模20名、西安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100名、西安市优秀乡村教师各100名。各区县推荐对象应兼顾学段比例。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通过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逐级申报。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直接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二)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各基层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候选人。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西安最美教师申报表》《西安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西安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西安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

2.区县审核。西安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由各区县、各直属学校要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组织审核,提出初选名单,在所辖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市级评审。按照“规范程序、严格条件、差额推荐、倾斜一线”的原则,市级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对评选对象材料进行集中审查,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评选出西安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候选人初步人选,经我局党委会议审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西安市教书育人楷模、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西安最美教师”人选报市委市政府最终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和各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确保质量。各区县和各直属学校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办法和要求进行民主评选推荐,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优秀班主任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三)严格程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核减该区县(单位)评优评先名额分配。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材料上报要求

1.《西安最美教师申报表》《西安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西安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西安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表》(正反印制)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西安市最美教师、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教书育人楷模、优秀乡村教师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同时报送(以excel表格上报)。

4.申报西安最美教师申报教书育人楷模还需提供体现教学业绩的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还需提供体现班主任工作及事迹有关支撑材料;申报优秀乡村教师还需提供乡村学校任教证明、教学业绩等方面材料。

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每人一册,按申报类别分类。各区县和直属学校务必于2020年8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同时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9932197@qq.com。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刘毅(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86786593



附件(点此下载)

1.西安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额分配表

2.西安最美教师申报表

3.西安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

4.西安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5.西安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表

6.西安市最美教师、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教书育人楷模、优秀乡村教师推荐汇总表



西安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