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顺利完成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实地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中、省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西安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启动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

我市把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作为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抓手,按照中、省安排部署,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加大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均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成效显著。截止2017年12月,全市13个区县中,已有12个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2014年未央区、阎良区;2015年碑林区、莲湖区、长安区、高陵区;2016年新城区、鄠邑区;2017年雁塔区、灞桥区、临潼区、周至县)。

为实现蓝田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提升其他区县义务教育发展均衡水平,确保通过国家复验抽检。我市于2017年启动了迎接国家评估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对标提升薄弱环节。2017年以来,市政府共召开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创建工作推进会4次,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对蓝田县开展了专项督导8次,对已经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区县开展市级复验3次,督促指导区县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定各项标准全力补齐短板,提升育人环境。

蓝田县坚持深化改革上优先推动教育改革,财政投入上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城乡规划上优先布局教育功能,土地供给上优先满足教育需求,人才引进上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平安建设上优先抓好校园安全。近三年累计投入资金7.08亿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投入1.54亿元。全县教育经费支出、生均预算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均实现逐年增长。按照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和生源总体情况,不断优化校点布局,实施改扩建项目357个,累计增加学位2285个;投入6089万元,为103所学校新增图书34.8万册,增补课桌凳2万余套,购置电脑3460台,配置教学仪器959套件, 中小学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设备均达到标准;投入7100万元,实现“班班通”、校园网全覆盖,全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取暖、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食堂供餐达到94.82%以上。出台《蓝田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单列班主任津贴,率先在全市落实秦巴山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涌现出数十年如一日扎根农村山区教育的全国模范教师任小勇、周碧波等一大批教师先进典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适合学校实际的课程改革模式和课堂教学模式,形成“一校一模式、一科一名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格局。全部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平行编班,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有力推进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9年11月18-2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专家组对蓝田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评估认定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期间,国检专家组通过查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档案材料,召开陈述答辩会,检查涉教部门和学校,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等方式,对蓝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期间,全国政协常委、甘肃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国家督导检查组组长郝远,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省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刘白燕等领导亲临蓝田,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明远,市委常委马希良陪同检查。在蓝田县接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反馈会上,国家督学、原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线联平代表国检组就检查情况向蓝田县进行了反馈,充分肯定创建工作成绩,指出全县义务教育段学校综合评估全部达到义务教育学校指标要求,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国家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标准要求。

2019年11月22日,在陕西省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蓝田县以总评95分,位居全省迎检区县第一的成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实地检查验收。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要求,全面启动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