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 市教育局举办校园长法治工作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和学校合法权益,提升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9月29日,市教育局举办了全市校园长法治工作培训,各区县、直属学校240余名校园长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行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璞博士,西安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主任魏俊江律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刘娜检察官担任主讲嘉宾。


刘璞教授就“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预防”作了专题报告,从校园安全事故的种类、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和责任认定原则,学校的教育、管理、保护职责、事故的处理流程与赔偿类别及依法治校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授,从法律依据、案例分析、学校责任、如何预防等环节普及了法律知识,强调了依法治校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魏俊江律师从专业角度就“学校日常管理事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从学生、教师管理、劳动用工管理、合同管理、突发事件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分析了典型案例,让参训校园长充分认识到在日常管理事务中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刘娜检察官就“司法实践中与青少年相关的常见犯罪类型”,主要结合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讲解与校园预防学生性侵害犯罪的相关问题,以及以案说法讲述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青少年常见刑事犯罪,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

此次培训符合当前学校管理工作的实际,使参训校园长深刻认识到依法治校对学校科学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和学校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性。通过培训,增强了校园长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对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促进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