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西安教育电视台:

20203月第三个星期是我市第七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为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大陕西省、西安市条例落实力度,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深入人心,按照市秦保委工作部署,现就教育系统开展第七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秦岭保护。

二、活动时间

20203月第三个星期(316日至22日),为期一周。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四、工作任务

(一)西安教育电视台要发挥教育媒体宣传优势,通过播放秦岭保护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关于秦岭生态保护的主题节目等方式,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舆论宣传,使秦岭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不断巩固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各级各类学校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以“眼中的秦岭”、“关爱地球”等为主题,以开学第一课、主题班(团、队)会、校园广播、校园网站、黑板报、手抄报、征文、摄影等丰富的活动形式为载体,向师生宣传保护秦岭生态的相关知识、政策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时,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方式,继续对广大学生家长进行保护秦岭生态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学生及家长保护秦岭生态的知晓率和自觉性,大力促进校园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时,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宣传周工作方案,精细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应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加大宣传,要确保宣传活动安全顺利,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好宣传周活动的同时,要及时收集好活动过程性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326日下午18:00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图文并茂)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