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网2020年12月9日题:关于公开征求《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2013年,陕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考〔2013〕3号)将于2020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为继续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省教育厅重新制定了《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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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9日